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关于建筑物安装SPD的说明有:
1、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4.2.3-2)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Ⅰ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J.1.2中的接线形式2时,接在中性线和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40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20kA。
2、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4.2.4-8)
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3、GB50057-2010 4.3.8中第4、5条说明
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当Yyn0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应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的配电屏上,当有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独自敷设接地装置的配电装置时,应在母28线上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当无线路引出本建筑物时,应在母线上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值应等于或大于5kA。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
根据GB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5.4.3中第3条说明:
进入建筑物的交流供电线路,在线路的总配电箱等LPZ0A或LPZ0B与LPZ1区交界处,应设置I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II类实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T1级保护;在配电线路分配电箱、电子设备机房配电箱等后续防护区交界处,可设置II类或III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后级保护;特殊重要的电子信息设备电源端口可安装II类或III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其中关于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冲击电流和标称放电电流参数推荐值如下表所示:
太阳集团2007主页专注于雷电风险的安全智慧解决方案,公司生产的浪涌保护器、电源类防雷器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可以满足不同场合的防雷要求,电涌保护器通过了TUV、CE、CQC等严格检测认证,并可为客户提供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