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筑物的保护,建、构筑物的周长在40米及以下的,可设一根引下线;周长超过40米的,引下线应不少于两根,其间距不应大于30~40米,沿四周均匀敷设。高度超过40米的构筑物,引下线一般不少于两根。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引下线及接地装置,离人行道及房屋入口处,应不小于3~5米。否则,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下列措施之一:
(1)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应不小于1米;
(2)在接地装置上面铺设沥青层:其厚度为50~80毫米;铺设范围,在人畜经常通行的一侧应超出接地装置边缘2米。
为防止雷电波从架空线引入户内,不仅接户线需做接地,而且电话线、广播线和矿石收音机天线等,都应在入户处将绝缘子铁脚接地(矿石收音机天线在雷雨前,应经转换开关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屋外人畜不常经过的地方),电视机天线应经3~5毫米的间隙接地,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欧。接地装置,可以利用钢筋混凝土杆作自然接地,如电阻值符合要求,可不另作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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