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等一般建筑物的保护,通常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带(沿建筑物铺设的、直径为6~8毫米的接地圆钢)或避雷针防止直击雷。保护方式可按下列原则考虑:
1. 用避留带保护:用避雷带保护时,屋面上的任一点距避雷带不得大于10米;避雷带的铺设部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平屋面及坡度不大于1/10的屋面,仅对屋角、女儿墙、屋檐进行保护;坡度大于1/10、小于1/2的屋面,仅对屋脊、屋角、檐角、屋檐进行保护;坡度不小于1/2的屋面,仅对屋角、屋脊、檐角进行保护,突出屋面等的非金属物体(如烟囱等),应铺设避雷带,以短的路径相连。
2.用避留针保护:用避雷针保护时,相邻两针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30米。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20、30欧,但对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建筑物(如礼堂、会议室、教室等),应不大于10欧(这些数值系指冲击电阻,为了简化,也可取工频电阻,这一般是偏于安全的),并应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以及进入建、构筑物的金属管道、金属皮电缆(架空或埋入地中)相连(在人户处)。如不相连,则两者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2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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