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建筑物对防雷的要求—第一类建筑物的防雷要求,避免由架空线带来危险电压—在第一类建筑物内发生火花是很危险的,原则上不允许将架空线以及和架空线连接的电缆引进这些建筑物内,要尽可能把连接架空线的用电设备,如警报器照明设备等装在屋外,和外墙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并且将这些设备和绝缘子脚接地。这种接地装置不能和防感应雷的接地系统连接,也不能和与建筑物相连的金属管道连接。如果用电设备受到本身使用条件的限制,不能装在屋外,那就要由变电所铺设地下电揽引入屋内,但必须预先设法避免高电位落于电缆上;例如在变电所母线上装避雷器,同时将电缆两端的外皮可靠地接地。
不得已而使架空线引入屋内时,必须有500米长的一段进线要受到避雷针的保护。在进线处的外墙上,对于每一根进线,要装设一只1微法或1微法以上的电容器和一只放电电压很低的避雷器,以防止屋内发生火花。
避雷器、电容器和绝缘子脚,一同接在电阻5Ω以下的接地装置上。离开建筑物最近的一根电杆上的绝缘子要接地,电阻大约10Ω;其他电杆的绝缘子也必须接地,电阻可达20Ω左右。
如果这类建筑物的近旁有树木,这些树木的枝干和建筑物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叫安全距离;如果没有保持这一距离,就必须将整棵树木或者一部分枝干砍掉,或者将最近的树木放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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